「耶和华与敬畏祂的人亲密 ;祂必将自己的约指示他们。」
诗篇廿五篇 14 节
夫父何求(二)
谈到丈夫的角色之前,必须先谈及婚姻,因为只有借着婚姻,男人才可以成为丈夫。
人类有三大重要的永恒关系 :
一、基督徒与神的关系。
二、夫妻之间的关系。
三、基督徒彼此间的关系。
孩子既是男女婚约所结的果子,这果子也涵盖在他们的父母与神立约所结之果子的范畴中。
上述这些关系都是以盟约为基础,盟约是圣经中最严肃、最有约束力的委身形式。没有盟约,人就无法按圣经的原则建立起永恒的关系。
圣经中有两段经文表明了婚姻是个盟约。首先,我们来看箴言二章 16 ~ 17 节 :
「智慧要救你脱离淫妇,就是那油嘴滑舌的外女。她离弃幼年的配偶,忘了神的盟约。」
这段经文说到对丈夫不忠的女子,她忘记、背离了在神面前与丈夫所立下的婚约。由此可见,婚姻是一对男女在神面前立下的盟约。
此外,神在玛拉基书中提到婚约的特质。以色列人一直在抱怨:「我们一直祷告,我们一直在殿中。神啊,为何祢不回应我们?」玛拉基书二章 14 节中,神回答 :「你们还说 :『这是为什么呢?』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。她虽是你的配偶, 又是你盟约的妻,你却以诡诈待她。」
神在这段经文中说到,作丈夫的以「诡诈」对待他们的妻子。用现代的语言来说,就是他们欺骗了妻子。神说 :「无论你祷告了多少或在教会里花了多少时间,如果你对你盟约的妻子不忠, 我就不听你的祷告。」神对这样的男人宣告,他们是背约的人。
所以不论男女,任何人对婚姻不忠就是背约。这也是为什么, 外遇奸淫之罪比未婚私通更严重。两个未婚的人发生性关系,本身就是罪,但并不构成毁约或背约。婚姻之外的奸淫却是违背婚约的放荡行为,这也是外遇为何是更严重之罪的原因了。
盟约是神的奥秘之一,除非借由启示,没有人可以真正地理解。只有神能使我们透过圣经,明白什么是盟约。诗篇的作者说 :
「耶和华与敬畏祂的人亲密 ;祂必将自己的约指示他们。」(诗篇廿五篇 14 节)
所以,盟约乃是神的奥秘,祂只向敬畏祂的人启示。只有敬畏神的人可以领会盟约的奥秘,并且进入其中。
保罗在以弗所书五章 22 ~ 31 节中说,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婚姻关系,预表基督和教会。然后他补充说:「这是极大的奥秘。」(第32 节)我们有必要理解,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用奥秘这个词的特别涵义。
那个时代盛行所谓的「神秘宗教」。这些宗教都各有秘传的教义,只有那些通过严谨入会程序的人才能知道。除非你正式入会,否则就无法一窥其奥。因此,当保罗形容婚姻是个「奥秘」时, 他是在暗指除非我们先经过某种正式的步骤,否则无法理解婚姻真正的本质。这个步骤首先是透过婚礼 :代表的是一对男女进入与神、与对方的盟约关系中。惟有当他们愿意彼此委身的时候, 才会开始察觉婚姻的真正本质。凡是不愿意满足这个要求的男女, 还是可以取得婚姻的合法地位并经历两性间肉体的关系,但他们仍不能明白婚姻真正的本质 ;婚姻对他们而言仍旧是一个奥秘、一个谜。
我们应当记住,婚姻的本质不仅止于人类社会中契约的层次。婚姻的起源和设计的概念都非常合乎圣经的真理,若要进入婚姻的奥秘,首先必须了解圣经中「盟约」的涵义。所以,大略查考一下圣经中立定盟约的原则,对我们会有所帮助。
我们依次从诗篇、希伯来书和创世记,查考神对盟约的启示。以下这段诗篇的经文,启示了神与哪类人立定盟约 :
「祂招呼上天下地,为要审判祂的民,说 :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,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。」(诗篇五十篇 4 ~ 5 节)
神的圣民是谁呢?圣经中说到是那些用祭物与祂立定盟约的人。而且,立定盟约必须透过献祭。
希伯来原文中,其实是「切」(cut)盟约,而不是「立定」(make) 盟约。「切」这个词本身,就表达出利刃和流血的意象。这进一步提醒我们,立约是需要有祭物的,而祭物要流出血来,指的是要付上生命的代价。
希伯来书的作者在九章 16 ~ 17 节中说到遗嘱只有在人死的时候才生效。但「遗嘱」这个词的希腊文 diatheke,也就是英文的「盟约」(covenant)之义。如此,便带出了有关盟约的另一个重要事实 :
「凡有遗嘱(遗嘱或译「约」),必须证实立遗嘱的人死了;因为人死了,遗嘱才能确立,立遗嘱的人还活着的时候, 遗嘱决不生效。」(希伯来书九章 16 ~ 17 节,圣经新译本)
所以当你立定盟约时,其实就是在签署自己的遗书,这可是一件严肃的事、一个终极的委身行动。
试看亚伯拉罕如何实践他生命中的盟约。主耶和华与亚伯拉罕间有极美好的个人关系。一天晚上耶和华指示亚伯拉罕,祂要把迦南地赐给他作产业。亚伯拉罕向神说 :「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?」(创世记十五章 8 节)于是神以劈开的祭物为约回应了亚伯拉罕。
这就说明了,神是以盟约来表明祂最终所认定的委身形式。当神立了约,祂就不必再用其他形式来表明了。
神在缔结盟约的时候,吩咐亚伯拉罕遵照中东当时的习俗献祭,也就是宰杀一些祭牲,然后将每样劈开分成两半,一半对着一半地摆列,然后立约的双方从中间走过。圣经没有描述亚伯拉罕如何从剖开的祭物中间走过,却描述了神的作为 :
「日落天黑,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。」(创世记十五章 17 节)
神在烧着的火把中经过祭牲的肉块。希伯来书十二章 29 节中提醒我们说 :「我们的神乃是烈火。」
经过祭牲的肉块是什么意思呢?它意味着一旦你走过那些祭牲,眼看那些已死的身体,会说 :「那就如同我的死。从现在起, 我向着自己是死的,并且要为那位与我立约的结盟者而活。」亚伯拉罕在盟约中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。但请记住,神也为亚伯拉罕做了相同的事。
盟约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的一切。因此,为了使盟约生效,主耶和华后来对亚伯拉罕说 :
「我要你的儿子,你独生的儿子以撒,那位你所爱的儿子,将他在我指示你的地方献给我为祭。」(参考创世记廿二章 2 节)
亚伯拉罕是个守约的人,他既无争辩,也无耽延,他回应神说:
「是的,神,我在这里。我会上那地方去,也会献他为祭。」于是, 他第二天一早就朝着神指定的地方出发了。
就在千钧一发之际,当亚伯拉罕正举手下刀要杀他的儿子时, 主对他说 :「好了,亚伯拉罕,你不必这样做。既然你没有把唯一的儿子留下来不给我,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我的了。」那就是盟约!
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。几乎在二千年之后,神说 :「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需要献祭,只有一个人可以献上那祭,那个人就是我的儿子。亚伯拉罕把他的儿子献给了我,现在我要为他献上我的儿子。」因此摩利亚山盟约的履行便得以完全。父神为了履行祂在那里对盟约的承诺,把祂的儿子耶稣基督钉在十字架上 ;祂为了人类的罪,成为永恒、全备的祭物。
有了这样的认识,历史就是神与祂的子民所立诸约的体现。我们无论如何地强调盟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,都不为过。
现在,让我们把这一点应用在婚约上。当一对基督徒男女结婚的时候,他们一同经历了耶稣在十字架上的献祭,双方都像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 20 节中所说的 :「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 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」
他们一旦彼此作出这样的委身之后,便各自转向而面对十字架。丈夫说 :「当我经过那祭的时候,我已经死了,丧失了自己的生命 ;现在的我,要在我妻子里面活出我的生命,她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。」妻子也说 :「当我经过那祭的时候,我已经死了。我从此不再为自己而活,而是为与我立约的那位而活。」各自为对方舍下生命,正是基督徒婚姻的基础,更是婚姻能真正成功的惟一基础。
然而,今日许多人面对婚姻的态度正好相反,因此社会中有如此多破裂的婚姻。有太多人在进入婚姻时心里想着 :「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?」这种婚姻不会有出路。合乎圣经的态度应该是 :「我可以如何付出?」若能这么想,婚姻就会有希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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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,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…
——哈巴谷书2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