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血大权能(二)

《祂的话》

主的话

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,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。

罗马书五章8~9节

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;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的称义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;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。

罗马书三章23~25节

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。

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

宝血大权能(二)

洁净

第三处有关宝血的经文,记载在约翰一书一章7节中:

「我们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」

这段经文启示了在神的话语中,被结合起来的三件事,它们彼此是不可分割的:

在光明中行,

彼此相交,

耶稣的宝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

我曾经接触过许多宣称被主的宝血洁净和保护的人,但他们却没有活出与事实相符的生命。根据这节经文所言,若要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净我们并带出结果,就必须先符合前面所立出「若……」的条件:若在光明中行。然后,另外两种结果就会随之而来:第一、彼此相交﹔第二、耶稣的宝血洗净一切的罪。

接下来带出的合理结论是:倘若不活在与其他信徒彼此相交的团契中,那就证明我们没有行在光明中。如果我们没有行在光明中,那么合理的推论就是不能支取耶稣宝血的洁净。因此,我们作出这样的结论:如果我们没有彼此相交,就没有行在光明中;如果我们行在黑暗中,宝血就不再洁净我们。耶稣的宝血只洁净行在光明中的人。

不幸的是,许多基督徒在支取宝血的权利上自欺欺人。他们继续引用约翰一书一章7节后半段的经文,但在许多情况下,却从来不曾履行前面「若」的条件:「我们若在光明中行。

因此,我们行在光明中的证据,就是信徒彼此相交:没有相交,就没有光明;没有光明,就不再有耶稣宝血的洁净。

彼此相交有两个方向,其一是与神,其二是与其他的信徒。这样的关系使得神与其他的信徒在我们生命中有独特的意义。彼此的关系愈紧密,光就愈明亮。随着我们在基督里日渐成熟,将可达到一种地步,即生命中不再有阴影、不再有黑暗的角落、不再有污秽隐藏的事。这对属肉体的人而言,是一件很可怕的事!那是一种全然透明的光景,这样的光景乃因耶稣的宝血起了完全洁净的功效。领受耶稣宝血的洁净,却不明白要先满足洁净的条件,其实就等于轻看了主的宝血。耶稣的宝血并不廉价,它是宇宙中最宝贵的!

亲爱的弟兄姊妹,你别无选择,只能进入光中。进入光中的涵义是什么呢?首先是向神承认你的罪,然后向每一个你曾经得罪的人认罪,将一切事情都敞开在光中。

这么做很难吗?的确,光显得那么亮,使我们情愿退缩:我永远也不能将那件丑事公诸于世──那种可怕的回忆、罪恶感深重的隐情、受辖制的欲望──我不能让它见光死。退避三舍是人之常情。但一个极美的奥秘是:当你将罪暴露在光中时,耶稣的宝血就会洗净它,一切就都洁净了。

神在耶利米书三十一章34节中确实说到:

「……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,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。……」

神并不健忘,而是祂手中有一个超级的立可白。罪一旦得蒙赦免,一切有关罪的记忆就都被涂抹了。

反之,如果你不将罪带到光中,你的罪会依旧存在。我们应该再次思考一下这个极重要的原则:「耶稣的宝血只会洁净行在光明中的人。

假如我们已经满足这些条件:行在光明中,也与信徒彼此相交,那么就有权利作这个见证:

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宝血,从现在起会持续洗净我一切的罪。

非常重要的是,此乃一件不断进行的事。当我们持续行在光明中,主的宝血就不断地洗净我们,这两方面是同时并进的工作。我们持续行在光明中,就继续领受主宝血的洗净,这是主的宝血全备的洁净工作。

称义

有关宝血的第四处经文,是记载在罗马书五章8~9节中:

「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。现在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,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。」

我们的宣告取自罗马书五章9节中的一句话:「我们既靠着祂的血称义。」「称义」是人们经常使用,却不太明白其义的宗教用语,有些人一看见这两个字就害怕。

我们可以用这种方式去理解:在圣经中,经文裡的「义」(或「公义」),可用「公正」來取代。

谈到「称义」,人们总会将它联想到法律上和解的协议,好像曾发生了什么事,以致遥远的天上法庭做了一个裁决:现在一切都没问题了,但这只表达出这个词一半的意义。「被称为义」的意思,也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一切:我的家、我的事业、我的人际关系,都是处在正确的轨道上。

圣经中说,靠着耶稣的宝血,我们得以称为义人。你每天所过的如果不是一个公义的生活,就不能说已被称为义。这不只是一种法律的裁决,也不只是更换身分而已,乃是要借着耶稣的宝血,带来性格和生活方式上彻底的改变。

此外,还可用另一种方式理解称义:「就像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。」为什么?因为我得以称义,并不是因我的义,而是靠耶稣基督而得的义。主耶稣的公义并没有任何罪的记录,也没有什么过去的罪需要赦免。我如今在神面前的光景,就如罗马书三章23~25节中所记载的:

「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;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的称义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;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。」

这里说到「白白的称义」,我很喜欢「白白」这两个字的意思,即「非靠赚取而得」。一些宗教人士通常会有的问题,是他们努力要赚取公义,却从来未曾得到。圣经上说人不能赚取义,义必须藉由信心而得,当作白白的礼物来领受,否则是根本得不到的。

保罗在罗马书四章4~5节中的陈述,恰恰与一般宗教人士所期待的相反:

「做工的得工价,不算恩典,乃是该得的;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」

藉由信心来领受神赐给我们的义,首先就是要停止依靠自己的行为,企图去赚取它。神所赐的义,是永远也无法赚取的;它是一份白白的礼物。

福音最基要的真理是:神使不义的人得称为义。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说:「神使那无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,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。

这里描述了一个完整的交换。耶稣因我们的罪成为罪,好叫我们因祂的义而成为义。这义是借着信靠祂的宝血而临到我们的,不能依靠任何其他的方法而得。

义带来一些立即可见的结果,其中之一就是「勇敢」,这是现今许多基督徒所欠缺的。他们通常胆怯且好辩,面对恶事或魔鬼时就容易后退。这不是圣经所启示关于义人的图画:「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;义人却胆壮像狮子。」(箴言二十八章1节)

许多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之所以胆怯,根本的原因在于:他们没有得到在神眼中被算为义的启示──正如耶稣基督一样的公义。当我们领受了这个启示之后,将会使我们勇敢,然后进一步为此作见证:

靠着耶稣的宝血,我得以被称为义并成为义,就像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。

注:引用歌曲版权归原著者。

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,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…

——哈巴谷书2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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