迦百农啊,你已经升到天上(或译:你将要升到天上吗),将来必坠落阴间;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,若行在所多玛,它还可以存到今日。但我告诉你们,当审判的日子,所多玛所受的,比你还容易受呢!
马太福音十一章:23-24节
最后的审判(一)
神对人施行审判有两种主要方式,第一是他在历史上的审判;第二是他永远的审判,后者也就是这本小册的主题。永远的审判就是当我们离开时间领域进入永恒时所要面对的审判。
区别这两种审判是有必要的;否则可能将二者混为一谈而误以为圣经的说法有矛盾。为了厘清二者差异,我们先来看神在历史上的审判。
历史上的审判
神在历史上的第一个审判,是依据上一代如何回应神,再来给下一代祝福或惩罚,极清楚的实例就是出埃及记二十章。其中有一段是十诫,神说:
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么形象彷佛上天、下地,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为我耶和华─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爱我、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发慈爱,直到千代。出埃及记二十章4-6节
拜偶像的罪是万恶之首,随之而来的审判延及三、四代,这就是历史上的审判,实例多得不胜枚举,包括在以色列历史和其它国家的历史中,都有因为拜偶像而导致的审判。
耶利米所面对的就是神在历史上的审判,他曾这样向神祷告说:
施慈爱与千万人,又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,是至大全能的神,万军之耶和华的名。耶利米书三十二章18节
耶利米说,神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身上,这也是在历史上(或在时间之中)的审判。
这个世代相传的原则同样也可应用在神给义人的祝福上,在诗篇一百零三篇,大卫说: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,从亘古到永远;他的公义也归于子子孙孙。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约、记念他的训词而遵行的人。17-18节
神应许赐福给义人的“子子孙孙”—以后的世代。请深思这个真理,我们的行为和我们跟神的关系,不但影响自己,更可能影响到后代子孙。从某方面来讲,我们会带出后代子孙的福气或磨难,我们需要把这个意义重大的原则牢记在心。
此原则是极明显的经验事实,例如,一个生在酗酒家庭的孩子,有人形容是“已经两次挥棒落空”,意思是处境非常不利。但那不是孩子的错,只是神的审判在父母身上,结果自然会殃及到下一代。当然,满有怜悯的神仍会废除这一代的审判,只要个人信而归主,上一代的审判就到他这里废止,因为他已归入新的家庭,有了父神作他的新父亲。
永远的审判
还有另一种审判,就是希伯来书作者所说的“永远的审判”,这种审判影响到我们永恒的命定。永远审判的原则就完全不同了,以西结记下了神所说的:
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:“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‘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’呢?”以西结书十八章1-2节
以西结乃是说子孙要为父辈的罪受苦。
主耶和华说:“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;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”3-4节
这段话里,神所讲的不是历史的审判,而是每一个人的灵魂步出时间领域进入永恒时,将面临的审判。到了那里,每一个人都只为自己的一生负责,只为自己犯的罪而死。
到20节又重复一次,这次神的语气更强烈:
唯有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
当我们步出时间的领域进入永恒里,就不再为我们的父辈或祖先所犯的罪或承受的祝福受审判。我们各人要为自己一生所做的向神交账。义人的义行必归到自己,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。
传道书告诉我们:“树倒在何处,就存在何处。”(传道书十一章3节)你死的时候是什么状态,就决定你永恒的状态,这就是永远的审判,请严肃地思考这件事。
我的“基要系列”(Foundation Series)初版问世时共分成七个小册,最后一册就叫“永远的审判”,与这本小册类似。有件事我想起就觉莞尔,当这七本小册一起陈列供人选购时,几乎毫无例外地大家都拿了前面六本,就是不买第七本,因为他们都不喜欢那个书名:“永远的审判”。
然而,不管我们喜不喜欢,都必须面对永恒审判的事实,因为“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”(希伯来书九章27节)。
神审判的五个原则
以下就要来思考神永远审判的五个原则,这些原则全都摘自罗马书第二章。
1.照真理审判
第一条原则:神的审判是本于真理的审判,是建立在真正事实的基础上,不是凭着传闻。
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,神必照真理审判他。罗马书二章2节
举例来说,当神想要查明所多玛与蛾摩拉二城的真实情形时,虽然他听到从天使和其它人那里传来的可怕报告,但他还是对亚伯拉罕说:“我要亲自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。”(参见创世记十八章20-21节)神的审判从来不凭着传闻;他必查明实情、照真理审判。
2.照行为审判
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罗马书二章6节
神必照每一个人的行为来审判,这是贯穿整本圣经的基本原则,不但应用在信徒,也应用在非信徒身上。彼得也揭示此一原则,且是特别应用在信徒身上:
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、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,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。彼得前书一章17节
今天绝大多数教会并不宣讲此真理,彼得对信徒说,我们要谨记将来神必按照各人的行为审判,所以我们要存着敬畏的心,过敬虔的生活。我们不可放纵私欲、骄傲、狂妄,因为有一天我们要为我们所说所做的每一件事,向神交账。别忘了,这段经文是对信徒说的,不是对非信徒。
启示录二十章告诉我们在最后审判时,所有人全都要照着记载在册上的接受审判,因为神记录我们每天的生活。在新约时代的书册跟今天不同,从前是书卷,之后类似胶卷,我忍不住要想,当审判之时,我们每个人都会看到自己的一生像播影片一样,掠过眼前。
有一次我病得很严重,那时神在对付我生命的某一点。我在病中迫切求问神,为什么我没有得医治?有一晚,神在凌晨两点把我叫醒,给了我一生的回顾。那时依一般评论都认为我是个还不错的传道人(虽然有时也会受到批评),至少和其它许多颇富盛名的传道人,我还可以相提并论。然而,神让我看到,我在许多方面都太过凭血气行事。虽然我没有犯什么重罪,如奸淫、酗酒,或滥用公帑之类。但是神却让我看到过去生命中有很多事情,令他很不喜悦。
他指示我去看玛拉基书,神说:“我爱雅各,恶以扫。”(一章2-3节)以扫象征血气之人,圣经没有记载以扫犯了什么重罪;而他就是一个凭血气做事的人。神说:“我憎恶那样!”
服事将近五十年之后,神让我看到生命中有哪些事情是他所厌恶的。他让我看到,我在某些方面漫不经心、毫不在意。有几幕是发生在餐厅里。也许你不晓得神会在餐厅里审判你,但他真的会。有人曾说:“你们美国人就喜欢谈吃的。”我也曾听人说:“如果你想找最棒的餐厅,问传道人就对了。”
那时我终于体会什么叫“存敬畏的心度在世寄居的日子”—不是畏缩卑屈的害怕,而是抱着敬重、敬畏的态度,因为我们所说所做的每件事,神必审问。
3.审判前人人平等
罗马书二章11节说明神审判的第三个原则就是,审判是一视同仁的:
因为神不偏待人。罗马书二章11节
现代的圣经版本都这样翻译,因为这是现代人说话的口吻,不过,在最初的英文钦定本是说:“在神面前人人平等(一视同仁)。”这样翻译比较准确,因为偏心对任何一种人都可以适用。
譬如面对一个虚弱卑微的人吧,你可能会偏待他,因为他那虚弱的样子,让你真想为他做点什么,只要能帮到他,做什么都可以。然而,“一视同仁”的意思却是指不因着人天生的本相而受影响。
纵使一个人的身份是将军、是总统、是主教,但在神面前一律平等,不会获得任何特殊待遇的审判,这就是“一视同仁”的意思。这话尤其是针对今天在世上具有权势地位的人而说的。
4.审判是依据亮光的程度
神审判的第四个原则是依据亮光的程度。
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灭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审判。罗马书二章12节
有律法的人就按律法受审判;没有律法的人就不会按律法受审判,但是你依然要照你所知道而做出的行为,来接受审判。
在马太福音十一章,耶稣也举例说明此一原则,针对当时对他的传道没有反应的几个大城而说:
耶稣在诸城中行了许多异能,那些城的人终不悔改,就在那时候责备他们,说:“哥拉汛哪,你有祸了!伯赛大啊,你有祸了!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,若行在泰尔、西顿,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。但我告诉你们,当审判的日子,泰尔、西顿所受的,比你们还容易受呢!马太福音十一章20-22节
耶稣说在审判的日子,泰尔、西顿所受的,比他们还轻呢。伯赛大和哥拉迅拥有最大的亮光,他们将受更严厉的审判。你我都将依据所能获得的亮光接受审判。
一般来讲,对英语世界的人来说,今天我们所获得的亮光,远大过历史上任何一个世代,我们有大量的圣经、数不清的书籍、CD和DVD,还有传道人。我们都将照着我们所能得到的亮光接受审判,请谨记,神对这世代审判的标准将更严厉,因为我们拥有最大程度的亮光。
耶稣又接着说:
迦百农啊,你已经升到天上(或译:你将要升到天上吗),将来必坠落阴间;因为在你那里所行的异能,若行在所多玛,它还可以存到今日。但我告诉你们,当审判的日子,所多玛所受的,比你还容易受呢!23-24节
审判是依据亮光:我们拥有的亮光越多,所受的审判就越严厉。可能没有哪个基督徒世代比现今拥有更大的亮光了,那将是我们接受审判的标准,这是让我们该深深警惕的。
- 审判包含隐秘的思绪和动机
罗马书第二章提到神审判的第五个原则,也是最后一个原则:
就在神借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,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罗马书二章16节
神不但要审判我们公开的行为,也会审判我们内心深处隐秘的想法、动机和心态。神非常关心我们的动机,两个人外在的行为可能一模一样,但是动机可能完全不同。当神审判时,他会把他们的动机也算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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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、曲:肢体
演唱: 肢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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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,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…
——哈巴谷书2:14